我參與對抗大怪獸時.
一開始也是想說向市府及民代陳情如此簡單
想不到市府淲巄我們.民代差點把我們出賣了
好在還是靠居民的力量才得以阻止那大怪獸
對付這些是非.對不善說謊的我來說.[證據][誠信][防小人]是基本準則
不是爭名也非爭利.而是保護自己!保護自己想保護的人事物
那次抗爭.一開始大家都認為不可能擋的了
我也抱著不去姑且一試怎知?
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還是有希望.只要在自己能力負擔內就去試試!
於是我開始找其他居民.一開始很不順利
之後抗爭最艱困時也是內部最衝突不斷
我一直在幕後參與運作既出力又出錢及協調內部以求不要分裂.(那半年幾乎時間都花在抗爭.我個人約花了10萬.家裡也支援了10多萬).
後來大怪獸是擋住了.然而掌聲當然是出台面的人得(他雖沒出到錢.也沒出到什麼力.但至少他出了面)!
對我而言.只要大怪獸擋住了掌聲屬於他又如何!
不過在最艱困那時.多少我還是堤防著.
免的到時內部真分裂被出賣了.還得背上出賣居民的黑鍋.那就真的相當的不值!
並非是爭名或爭利.而是保護自己!保護自己想保護的人事物!
所以不得不逼自己去[紀錄證據][堅守誠信][提防小人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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