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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捷運看到這個市政宣導



99年5月19日
消防法第六條修正
住宅場所應設置
住宅用火災警報器
內政部消防署相關資訊:http://www.nfa.gov.tw/homefire/

出發點不錯的法
但~
是指所有的住宅嗎?
這是強制性的嗎?
如果是按規定設置.恐怕要花不少coco


根據設置規定
第 5 條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依下表所列種類設置之:












位置種類
寢室、樓梯及走廊離子式、光電式
廚房定溫式

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地點

一、供人就寢的居室(寢室)
二、廚房
三、樓梯:
(一) 有寢室之樓層。但該樓層為避難層者,不在此限。
(二)
僅避難層有寢室者,通往上層樓梯之最頂層。
四、走廊(非屬前三款規定且任一樓層有超過七平方公尺之居室達五間以上者,設於走廊;無走廊者,設於樓梯。

如果是住3房兩廳
3房+1樓梯間+1廚房
那就需要4個光電式(偵煙式)火災警報器(1200~1600)
廚房需用定溫式火災警報器,一個要價1200~1500
而一般火災警報器有的9v鹼性電池需自購(5個約400~500)
整個下來一戶要2400~3600元
一棟傳統4層8戶公寓,就要19200~28800元

這個總價要推行全國(住宅場所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)
想必有一定的困難度


要是政府能補助居民購買
或許能提高住居民自行置(住宅用火災警報器)的意願!

另外就是
這個法規.如果能加入騎樓也需安置火災警報器
會更完善!


 


PS:


廚房之所以規定用定溫式
根據消防署的說明~http://www.nfa.gov.tw/homefire/place.html
※離子式、光電式:當偵測區域感知到火災產生的煙粒子後,發出警報音響。
※定溫式:當偵測區域的溫度上升到一定溫度時,發出警報音響。
  因廚房平時就有炒菜之油煙,為了避免離子式或光電式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誤動作,故類似廚房平時會產生煙粒子之場所,用定溫式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較為適宜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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